国家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全面启动 产业规模化提速升级
发布时间:2026-09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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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8月15日,工信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,原则同意五大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,试点周期为4年。此次试点覆盖京津冀、大湾区、东北(含蒙东)——长三角、新疆—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、黄河几字弯——中原等五个城市群,标志着我国氢能产业正式从单点示范探索,迈入规模化、综合性试点落地的全新发展阶段,产业化进程全面提速。

本次试点明确聚焦技术装备攻关、工业氢能项目落地、燃料电池汽车推广、加氢站建设四大核心任务,重点搭建自主可控、完整畅通的氢能产业链供应链。同时,试点严控低水平重复建设,杜绝“小而全”粗放发展模式,引导各地立足资源禀赋、因地制宜打造差异化、特色化氢能发展路径,推动产业高质量集聚发展。
目前,各试点城市群已迅速谋划布局、加快落地推进。纳入东北(含蒙东)——长三角试点的吉林四市依托本地丰富风光资源,聚焦绿氢与绿色氨醇产业发展,规划打造国内重要的绿色液体燃料供应基地。黄河几字弯——中原城市群中的山西吕梁,则立足成熟的焦化产业根基,充分挖掘焦炉煤气资源潜力,推进工业副产氢资源化利用,走出一条低成本发展氢能的特色路径,构建起制氢、加氢、氢能车辆运营、零碳货运通道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,工业副产氢循环利用模式日渐成熟。
此外,本次试点建立闭环绩效考核机制,三部门将全程跟踪督导,试点评价结果直接与中央财政奖励挂钩。规范化、可预期的政策体系,将有效稳定行业发展信心,加速氢能技术迭代、成本下探与商业化落地,持续释放氢能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新动能。